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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警察谈哈尔滨涉警命案

此案警察处理是否得当存在争议:一网友将视频给同事的儿子(加拿大警察)看,加国警察说的话大意如下:中国警察不是真正的警察,因为,第一次被打可以被认为意外;但对方没有离去,这就有再次暴力的危险,作为警察应该立即拘捕这二个人,因为他们打人,无论是否有涉及警察,他们犯法了,作为警察更因该立即拘捕他们,是非由法官定。第二次打人属于有意而为,性质恶劣,作为警察可以采用包括开枪在内的行动去中止暴力,因为警察的安全第一是北美警察第一守则,明知会被攻击而不采取行动,这不是警察。攻击方手有武器时,北美警察可以不经请示击毙他,如有不对由司法人员判定,但警察不会受到法律处罚。我给他解释中国情况,他不可理解。他说警察是高危岗位,北美警察手则规定,每个警察都不可把自己放在危险境地,可以自己决定采取行动。这就是说,最慢在第二次,攻击者就会被击毙。简单讲,他的意见是,警察错在没有立即采取行动拘捕和用警用武器致死对方(他的观点警察没有立刻拘捕攻击者是不作为,不用警用武器攻击是违章,警察要再培训),而且事后应该立即拘捕另一个打人者。对于警察没有立即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警察受伤,警局上层要检讨,定下规定,防止再发生。至于其他的,则由法官,律师和陪审员定。

        一句话:老外看中国,越看越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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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谁牵挂,谁又为我相思?
谁为我停留,我又为谁回头?
谁为我冲动!!我又为谁放纵!!
无语~~~~对不住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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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huanyigerenxiangshoujimo■
怎么了孤烟 做什么坏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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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O ╠╣雁过留声  人过留帖
╰⊙═⊙╯╚◎══◎═◎══◎╝
原帖由 乱舞春秋 于 2008-10-29 22:17 发表
怎么了孤烟 做什么坏事了!
没做坏事,超版的帖子气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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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气着你老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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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乱舞春秋 于 2008-10-29 22:27 发表
咋气着你老人家了!~
老外警察怎么那么虎呀~~~他们不怕挨告呀~~~不怕媒体曝光~~~~不怕············
总之,他们胆子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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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脾气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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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警察没有咱们警察有“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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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说的好啊!~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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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警察永远也不会明白的,这究竟是怎么了,天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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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公安机关尽快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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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们别成对手祝你们成功
案件已破。等待“检察官、法官和陪审团”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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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6名警察打死的林同学从不惹事真是个好孩子啊


1、死者母亲说死者从不惹事,是被无辜打死的,但是从监控录像上看,死者先
动手打的人,而且三次殴打当事的警察,穿白衣服的警察在酒吧内被打倒但是没
有还手,在酒吧门口被用砖头多次重击头部,在头部出血的情况下,也没还手,
并且听在场的人说这是这几名警察已经表明身份,上前劝阻,但是死者却叫嚣说
“打的就是警察”随后第三次打穿白衣服的警察。这是什么行为?难道此事的警
察们还要顶着死者手中砸过来的砖头去和他继续表明身份吗?


2、死者母亲说儿子衣服被警察都扒光了,但是录像上明显显示死者在酒吧门口
等着穿白衣服的警察的时候,把衣服脱下来交给身边的一个穿黑色衣服的女的,
这估计是他在平时斗殴时总结的经验,怕别人抓衣服揍他,这孩子真的是母亲说
的乖学生吗?体育学院开设群殴培训课程了?还是他打兴奋了?

3、死者的母亲和家属当时质问在场维持秩序的警察“你们这些警察,下了班就
到酒吧泡小姐,还打死人。”她儿子是来酒吧学雷锋做好事来了?其实答案大家
都知道了:找死来了!

4.这几个警察应该是比较好的,精英级的,只去泡吧,应从轻发落。死者太嚣张,
迟早要出事,要是碰上普通老百姓,死的应该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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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静若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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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10·11涉警命案考验司法公正和世道人心

我是哈尔滨人,哈尔滨出了这样的事,身在外地都非常关心,也非常难过,简直是难过异常。

其实在看到林松岭被打死的监控录相之前,我也认定这是一起由警察严重违纪造成的案件,而民间对6名警察和4名大学生之间的斗殴及之后林松岭被打死,都很快让人想到上海的杨佳,是杀害6名警察之前的那个杨佳,等等。

但当我看到YouTube上的监控录相视频和哈尔滨公局的专案组公布的案情分析视频记录之后,对此事的看法有所改变。

之后,我又电话哈尔滨电视台、两家报社、公安厅的4位朋友,对哈尔滨10·11涉警命案的大致情况有所了解,虽然民情还在激愤中,人们对6名警察打死1名大学生这样的事实还是想来发狠,但也不得不承认,这宗事件并非简单如人们激愤中的那些,有些部分更需要理智的判断。

所以,我更觉得林松岭死亡案不止是一起刑事案件,还是一起将非常考验所谓“司法公正”以及“世道人心”的刑事案件,林松岭被打死(暂时的说法,尸检报告还没出来)已经在社会上尤其是当地掀动起强烈民情激愤,但若执法机关对此事的执法不严密不公正都也可能引起另一轮激愤,而且这两轮民情激愤可能是完全相反的方向。

所以,“公正”二字才是这宗案件的最紧要处,而不是现在的或未来的表面民意如何。

当然,它的处理或者更将考验中国现行的法律能不能完全准确解释和处理这宗事件,并经其审判后达到完全的公正。而广泛的社会阶层将如何接受调查和审理,也足以反映这个时代的世道人心。

警察,不是1个而是6个,打死1名大学生,这当然是令人发指的,是完全不可原谅的。

但其实,据说林松岭和多名同伴在场,冲突也是发生在6名警察和4名学生(含林松岭)之间的,所以,“6比1”命案的民间说法是有误的,它从一开始就误导了民意。

据监控视频显示,冲突发生后,林松岭本来曾是局外人,是他主打加入了斗殴,他反复3次追打其中一名警察,我以长期生活在东北的经验概括他的行为是“装牛逼”,这是许多东北小伙子身上都有的负向个性,以前我也有,好斗,计较一时得失;第四次林拎着随手捡到的水泥块向一名受伤的警察猛击,这一击下手之狠出乎我的意料,相信也出乎对方的意料,这有录相为证,我想,可能是这一击致使在场的警察的心理状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忍让,到找到群起攻击的充分理由,瞬间最后致林死亡。

我在想,如果林松岭的对手不是警察,那这场斗殴会怎样。

我以一个地道东北人的经验坦承,林松岭在第二次追打的过程中可能就已被强烈反击了,而不是要等到第四次,一定等到林抢起手里的水泥块重重对着某个警察的脑袋下手之后了。

而,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当时的警察――他们也是东北人――是不是在找这样可以奋起反击的机会呢,这都很难说,反正我是不相信一个东北人会甘心被人追着打4次而不主动还手,所以说,是林自己给了对方重手还击的理由。

而其实林松岭3次主动追打没有得到对方还手,这在中国很多地方的人看来,或者应成为林就此罢手的理由,但我从监控录相上看,这反倒激起林松岭更大的斗意,或者现场还会有很多言语攻击,而我们无从听到,其实以东北人的个性,林的愈攻愈勇的逻辑是成立的,如果22岁的了当时真的处在“装牛逼”的膨胀顶点上的话,我说了,这也是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的揣测。

这里面有一种不可改变的魔力在,什么是性格决定命运?这几个东北人的性格决定这几个东北人的命运。

我不确知松岭在3次追打受伤警察时,被打者是不是报出自己的身份(据说是不有报名身份的),如果是报名身份林还要追打,那一定是他打红了眼;如果对方没有报出身份,林仍依依不饶――再如果对方不是警察而是不普通人,可能那天最后倒下的是就对方了,而林将成为罪犯嫌疑人。

但警察为什么不出示身份弹以便更方便的弹压呢?

林拎着水泥块追打警察或者任何人,对方看似已免战高悬了,林若还不松口,这时被袭者反击,是存在正当防卫的理由的。

其实,由一宗夜总会门前的车位纠纷膨胀而成的人命案件,本身就是带着偶然和个性因素,我是说,对阵的双方,在平时可能都处在社会“很牛逼”一族位置,一方是警察,工作性质使然,用我那位在公安厅做了多年的朋友的话,奥运前后,中国所有的警察都处在高度压力之下,现在哥儿几个出来唱歌,可能是难得的减压,而且是同学聚会,再喝了几杯,只喝得口滑哪里还禁得住;另一方是体院的大学生,死者林松岭22岁,1米92有身高,篮球专业,虽然我对他本人不了解,但年轻时也见过我们学校体育系的“体育棒子”们如何生猛地参与斗殴,如何在群殴中称王称霸,其实一时的小打小闹,可以成为日后的谈资,也可以成为电影的美好回忆(周星驰的《功夫》和叶京的《与青春有关的日子》),但发展成与警察对垒就成了不可挽回的人命要案。

为死者悲,为生者痛。

哈尔滨的一个记者告诉我,在林追打时,被打的警察身上是带着枪的,但他始终没有拿出枪来制止和反击,倘真如此,是可以证明(但并不足以证明)警察方是想息事宁人的,不想主动进攻,至于为什么林松岭当时有那么强的好斗之心,根据现在通报的情况还不得而知。

监控录相上,林松岭同学的嚣张(网友评价)让我想到杨佳先生在上海杀掉6名警察后,居然在主流知识分子层面里流传着“刺客杨佳列传”之类的段子,还有人把杨佳封为反抗社会不公的斗志――这些还都好理解,我是不能理解的是,有人把杨佳在公局里的滥杀当成一种正当反抗,即使杨佳杀的人都是无辜的警察,仍然有人认为那些死的人虽然冤枉,但杨佳的行为是针对整个警察的挑战,他们说杨佳袭警是如战争期间军人对军人的较量,有正当成份在,我在这里很少看不到这些人对另6条不辜生命的同情。

我们的知识分子界,尚且冷血至此。

你能说林松岭临死前持一块水泥块对某警察起劲追打,与之前满社会对杨佳滥杀无辜的过度变态的捧颂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吗?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最后致林松岭死亡的击打只来自被林追打的人之手,可能已构成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但如果是被群殴致死,则警察们在表面隐忍之后的爆发明显也失去理智,当然应承担起他们应承担的责任。

据说,林松岭家中很有钱,他本人就开一辆奔驰车,这样富裕的青年人会不会因此而产生优越感,就连警察他也不会放在他眼里呢?我总觉得如果这次与林松岭对打的若不是警察而是老百姓,以林1米92的身高,对方被如些多番的追打要吃大亏的。

镜头显示,他最后拍向某警察头上水泥块的动作,明显能看到用了大力的。东北人叫这“下死手”,他没想到,因这个“下死手”自己丢了命。

东北人喜欢较劲比“牛逼”,或者这也是个例子。但因此丢了命,太不值得。

我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在一名叫齐新的警察被林松岭打破头之后,目击者听到齐新骂:×你妈你敢打我。随后林松岭说“你知不知道我舅舅是谁?”“他说了一个名字,我没听清。”目击者表示,这时候和齐新一起的其他几个人开始打林松岭,林松岭就跑,后面的人边打边追――林松岭临死之前喊出的“舅舅”到底是谁呢?这种警察最后的还击有关系吗?

因此我觉得这宗案件对执法部门其实是最难做的:

一来,警察,6个,打死大学生,1个,这本身就是最容易引起噱头的社会背景,虽然已经确认有4位体院的大学生参与了斗殴,但警察打平民,好说不好听,会激动过度的民意激愤,而为了弹压和摆平民意,有时只讲公正执法可能是不够的。

二来,从现在看到的录相看,最后重手还击的警察有正当防卫的理由,但这样的理由充分到什么程度需要细细的调查,而防卫到什么程度最合适也是最后量刑的关键,因为最后显然是在场的警察都被激怒了,群起而攻之――而除此之外,执法部门背景的警察还有没有除此之外的第二种选择?

三来,是什么让林松岭那么抓狂于向警察进攻,一而再再而三,他们之间的厮打来在糖果夜总会内部,后来夜总会不让,双方就出来了――可见那进林松岭还没有失去理智,至少很听夜总会保安的话,但一到外面,就为之一变,面目狰狞起来,操起一块水泥块就上,不由分说不打,而且好像专打一人,打得那个抱头鼠蹿直到奋起还击,是什么呢?

2006年世界杯上,球王齐达内曾因对手的一句脏话而顶出世纪一头,这最后导致了法国队被淘汰的命运,虽然马特拉齐的脏话不能成为定罪依据,但人们亦因此而纷纷同情齐达内。

如果,当时也有这种情况存在,则可能直接导致林松岭的情绪被激化。

四来,死者林松岭家据说很富庶,但事出之后的林家成果除了泪眼哭容之外,装束也一例从奢侈变得突然很草根,有记者甚至疑林家在出事之后“得高人指点”,他们了解如果不调动民意的激愤单依靠公安调查和法院审理很难达到让凶手为儿子偿命的目的,而且,事出之后的民情也确受此影响了。

五来,随着林松岭死亡案的调查过程,如果警方找到更多不利林松岭的证据之后,林家是否能够接受结果,其实因为疑凶是铁路警访,应林家要求改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处理,我关心的是林家看到那些不利于林松岭的证据之后会不会善摆甘休和认帐,就是我所说的“世道人心”之一部分。

其六,社会大众和广大媒体将为林松岭案做怎样的定位,并将依案证的一步一步明朗而越来越需要它们改变眼光时,它们是不是能转过弯来?还是按着官打民的传统思路一抒怨愤?

其七,打人警察将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因为这个案情中警察的作为很复杂,集体行凶、谋杀和防卫过当都看似有道理,法院如何定性还是未知,在这样特殊的被攻击中警察应不应该还击以及如何还击(是亮明身份还击还是闷头就打,不亮明身份是不是促使了林松岭追打行为的加剧,而这需不需要警察负责),都将成为定罪必须过的难点。

说白了,即如果裁定最后警察要为此案负责任,是为他们重手打人的具体行为负责,还是需要为他们本身的警察身份负责任,因为在中国人的观念里一直有种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俗见,这件案件的裁定也肯定是绕不过去这一观念的。

其八,从现在案件调查的情况看,黑龙江警方一直公开化处理此事,社会亦关心这种公开程度是否能一直下去,即全程公开;而且,我更关心此案看似简单实为微妙的矛盾对中国的司法公正和司法严密也是个挑战,即“准确”依法为此案量刑的“准确”似乎更重要,我总觉在这方面我们的法律可能更多大而化之的原则而少精密对位的细节。

其九,此案是不是能够在观念上刺激全社会更靠近法律的轨道,其实很遗憾,此事出来之后许多通过多种途径传播的相当评论,大多缺少法制精神,而更多社会控诉,更多将之无限放大的激愤而缺少就事论事的平和。很多人也表示通过此事觉得对现在的社会失去信心的心情――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

只要这宗案件得到准确、公开和及时的处理,反倒可以让人更看到走向理想的法制社会的希望。

让林松岭这样的悲剧能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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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渣滓毁了6个幸福家庭--哈市6警察是平民英雄!


哈市流氓团伙夜晚滋事自毙于酒吧事件,在现场录象公布于众之时,在网民中戏剧化地逆转——或者说,随着真相的公布,广大网民终于明白,原来该流氓团伙以及其家属,一开始就自编自导了一曲悲情剧,试图掩盖死者逞凶的违法劣迹,试图欺骗广大网民纯真的感情。外国人的一句名言曰,你可以一时欺骗一些人,但是你无法永远欺骗所有人。很正确,很应验,在不到几天的时间,死者逞凶的真面目就立马暴露无疑。

记得在以前有篇文章,描写一位华人遭到白人的蹂躏,该华人在法庭上痛不欲生,泪水涟裢。此时法官却皱起了眉头;对方的律师也向法官提出抗议,让我惊讶的是,法官却支持了对方的抗议,要求该华人立刻闭嘴。我当时不明白,以为这法官是否吃错了药,明明该华人是受害者,在法庭上陈述当时被白人逞凶时,竟哭都不让哭?后来我才明白,法庭就是法庭,只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该华人的哭泣,很容易影响陪审团的情绪,获得非公正的支持。

现在想来,哈市流氓团伙以及死者的家属,是很懂得影响“陪审团”的情绪的。这个庞大的“陪审团”,目前来讲,就是广大网民。死者家属一开始则是臆造了警察扒光了死者的衣服殴打的“暴行”,继而编造了6位警察殴打4个大学生的谎言。试图先入为主地把警察塑造成流氓团伙,而把死者塑造成完全无辜的良民。经过广大网民不懈的辩论、探索,尤其是录象的公布。哈市流氓团伙欲置小个子警察于死地的暴行始大白于天下。原来死者根本不是什么无辜者,而是在公众场合屡次拿板转袭击警察脑勺的犯罪分子;死者也不是什么大学生,而是无业人员,曾经混迹于某体校;死者的同伙亦从事中国最臭名昭著的运动——足球;还有一个壮硕的同伙——也就是在案发现场挑头闹事的,是学跆拳道的混混。而死者的衣服,也是因为死者肆无忌惮地殴打警察,自己脱光,以及在混乱中被挣脱而致。

好一个自编自导的悲情剧!我们知道,真正的无辜良民是不会有这样的坏心去编造如此劣迹的神话的;真正的无辜市民更没有如此精力和财力去导演这样规模庞大的劣迹事件的。而有拿了死者家属钱财的托儿竟放出话来,恐吓在殴打事件中受伤的警察,威胁如果受伤的警察不死,罪犯家属也会把他们做掉。恐吓已经非常赤裸裸,简直丧尽天良。

回到事情发生的当晚,其实只要每一个普通公民,假如会去那样的娱乐场所,都会遭遇到6警察一样的事件。把6警察换成普通的公民,普通的公民最有可能的下场就是被凶手用板砖砸死。然后又成为一个高莺莺——因为,从事情到目前为止,以及网络披露出来的内幕来看,罪犯家属很有权势。万幸!罪犯遇到的是6位警察,而且是敢于与强权做斗争的6位有正义感觉的警察。换句话说,那6位警察充当了平民英雄,为广大可能在那天晚上或者以前曾经或者以后将要被罪犯收拾的公民,除了一大害。

然而,事情仍然非常痛惜!6个幸福的家庭,就因为一社会渣滓,社会垃圾而毁了。至少,目前5位平民英雄还在局子里。还有一位仍然躺在医院里。据说肋骨被打断3根,后脑勺缝了37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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